半岛·综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关于有奖征集故事传说类作品、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活动的实施方案我市旅游资源种类齐全,河套文化源远流长。近年来,在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市旅游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但现有旅游企业普遍存在“小、散、弱”的现象,特别是旅游景区(点),缺乏独特的文化内涵支撑,导致旅游精品和名品匮乏。我市的长城、要塞古城、古庙、古墓、纪念地分布很广,但没有相关的文字记载,使得本已尘封久远、保留不完整的古遗迹难有吸引力;我市已建成的景区(点)不少,但没有相应的故事传说加以印证,文化品味较低,导致景区(点)特色不鲜明,游客就景游景,听不到引人入胜的导游词,逗留时间短,难以留下美好而深刻的印象,更难以通过旅游传播河套文化。
1.目的。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为了深入挖掘河套旅游文化资源半岛·综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将“没有文化就没有旅游”的理念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并将文化融入景区实体打造和品位提升上,从而实现文化与旅游的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全市旅游产品的文化品味和档次,经研究决定:启动巴彦淖尔市旅游文化挖掘工程,并积极开展有奖征集故事传说类作品、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活动。通过征集活动,搜集整理一批故事传说类作品,用于景区实体打造和品位提升上。同时,通过开展后续整理和修改工作,充实《巴彦淖尔市旅游志》附录的有关内容,并组织编写覆盖全市各旅游景区(点)的导游词。
2.要求。所征集故事传说类作品,必须以巴彦淖尔市旅游资源和旅游景区(点)及风土人情为背景,具有打造域内景区(点)的潜质和提升其品质、塑造其形象的功能,达到结构完整、想象丰富、情节动人、语言诙谐有趣,并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作者可以就巴彦淖尔境内的某一自然景观、一幅岩画、一个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展开丰富而合理的想象,编写出美好而动人的故事传说。但切记必须与巴彦淖尔市旅游资源、景区(点)及风土人情有关,否则,一律不予评选。
1.目的。旅游宣传促销的大量实践证明,一句鲜明而生动的旅游形 象宣传口号和一个直观而个性的旅游形象标识可以极大地提升旅游地的吸引力和受众的认知度。为了进一步树立巴彦淖尔旅游的整体形象,以更凝炼、响亮、贴切、易记的方式宣传推介巴彦淖尔旅游,吸引更多的游客来巴彦淖尔旅游观光、投资兴业,特征集巴彦淖尔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
2.要求。旅游形象宣传口号要求高度概括和提炼河套旅游的特点和文化内涵,主题深刻、文字精练、易记易诵、富于美感,具有感召力和震撼力,可在市场上产生明显效果。形象标识要求符合河套景观特色和文化内涵,创意独特、寓意贴切、构图新颖、简洁醒目,通用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凡关心和支持巴彦淖尔市旅游的市内外社会各届人士均可参加。征集时间从2010年11月22日起,到2011年5月10日止。
1.故事传说类作品设特等奖、奖金各6万元,一等奖、奖金各3万元,二等奖、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奖金各2000元。此类作品不限定获奖名额,只要符合获奖等级评定标准,是广大群众喜欢和旅游开发企业中意的作品,都可按等级标准获得相应的奖励。
2. 旅游形象宣传口号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两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2000元。
4.纪念奖,为了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踊跃参与旅游征集活动,特设各类纪念奖若干名,应征者可获得精美纪念品一份。
5.组织奖,为了调动各旗县区旅游局、农垦局工商旅游部和市、旗县区文化部门及社会团体组织开展征集活动的积极性,特设最佳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市、旗两级旅游部门应积极与文化部门及相关单位取得联系,支持和鼓励各相关单位在本系统、本单位大力宣传,精心组织,重点推出一批有竞争力的作品,从而保证应征作品的数量和整体水平。最佳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分别为1万元和5000元 。
6.以上各类奖项,除故事传说类作品所设的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奖金需由主办方和使用获奖作品的旅游开发企业共同承担外,其余奖金均由主办方承担。因故事传说类作品评选标准规定特等奖和一等奖与使用作品的旅游开发企业有关,所以其特等奖由主办方支付2万元,其余4万元待使用企业最终确定后半岛·综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由开发企业支付;一等奖由主办方支付1万元,其余2万元待使用企业最终确定后,由开发企业支付。由主办方支付的奖金,评选结果一经公布即可到市旅游局领取;由旅游开发企业支付的奖金一经确定使用、付诸于景区打造,即可到使用作品的开发企业领取。
除获得以上物质奖励外,获奖作品篇名和获奖者姓名将通过中国旅游报、巴彦淖尔日报、黄河晚报、巴彦淖尔电视台、巴彦淖尔广播电台、巴彦淖尔新闻网及巴彦淖尔旅游政务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获奖作品将择优发表于黄河晚报并结集出版。
投稿截止后,我们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定。评委收到征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送交的稿件复件开始进行浏览和初评;而后,在有关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集中按统一标准进行评选;评选后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获奖作品。评选工作定于2011年5月底结束。
为加强对此次征集活动的领导成立全市有奖征集故事传说类作品、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梁继中同志兼任,副主任何斌。工作人员:班慧、李珺华、张宇、苏宇轩。
同时,为了切实搞好评审工作,成立全市有奖征集故事传说类作品、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评审委员会。
1.应征作品应为新近创作和未发表过的作品。作者必须对作品有完全著作权,应征作品如有涉及侵犯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版权或名誉权以及任何其他侵权纠纷和相关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负半岛·综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应征稿件一律用A4纸打印,附Word格式电子文档。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稿件应附设计和创意文字说明。形象标识稿件须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提供原创声明文件一份。来稿应另附纸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请勿标注于稿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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