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国企合规经营5类108项负面清单4.企业应当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本、财务会计报告及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9.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10.不得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横,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横,造成和他们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12.不得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13.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15.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7.不得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护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2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23.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27.国有企业不得无偿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以不公平的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28.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同意,不得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不得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
1.招标项目及其招标范围、招标单位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
4.能源、交通运输、通信、水利、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未依法招标
7.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未依法招标
12.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未载明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17.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未载明潜在投标单位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18.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单位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20.采用资格预审的,以抽签、摇号等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31.招标单位终止招标,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未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
36.招标文件未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标准、质量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废标条款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3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标准),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单位的其他内容
39.对于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时,未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49.未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51.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56.未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布可能影响资格预审文件编制的澄清或者修改
58.发布可能影响资格预审文件编制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三日的,未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60.潜在投标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提出的异议,未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80.招标单位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单位或者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13.投资预期收益低于五年期国债利率的商业性投资项目和投资预期收益低于投资所在国十年期固定存款利率的境外投资项目
1.主辅业目录之内、限额以上的投资项目,包括:单项项目总投资额在省属国有企业上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10%(含)以上的投资项目,单项项目总投资额5亿元(含)以上的投资项目
4.资产负债率高于75%、带息负债比率高于 70%、且上一年度净利润为负的省属国有企业的所有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项目5.主业非商业房地产的国有企业新增商业房地产业投资项 目
1.在重要通信基础设施、枢纽型交通基础设施、重要江河流域控制性水利水电航电枢纽、跨流域调水工程等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依法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建设和运营
2.在重要水资源、森林资源、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开发利用,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依法依规有序参与开发经营
3.在江河主千渠道、石油天然气主千管网、电网等领域实行网运分开、主辅分离,除对自然垄断环节的管网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外半岛综合体育入口,放开竞争性业务,允许非国有资本平等进入
4.在核电、重要公共技术平台、气象测绘水文等基础数据采集利用等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支持非国有企业投资参股以及参与特许经营和政府招标粮食、石油、天然气等战略物资国家储备领域保持国有独资或控股
5.在国防军工等特殊产业,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核心军工能力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其他军工领域,分类逐步放宽市场准入,建立竞争性招标体制机制,支持非国有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服务和竞争性招标
6.对其他服务国家战略目标、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共用技术平台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大国有资本投资力度,发挥国有资本引导和带动作用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挪用国有企业资金;将国有企业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违反国有企业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国有企业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国有企业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违反国有企业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国有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国有企业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国有企业同类的业务;接受他人与国有企业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擅自披露国有企业秘密
2.不得在工程招投标、物资服务招标中违规操作,或授意、指使、要求施工单位将工程项目及相关业务由指定的单位和个人承揽;
3.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外部国有企业、品牌进入“供应商(产品名录)库”及承揽业务提供便利谋取私利;
6.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获取、支配本国有企业及关联国有企业经营性产品或垄断性资源谋取私利;
7.不得与国有企业管理、服务对象开展非正常民间借贷或者以委托他人投资理财名义,未出资而获利或虽出资但获利明显高于应得收益;
9.不得利用国有企业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10.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
11.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资产转让出租、工程招投标、物资服务招标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
13.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国有企业制度,将国有企业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国有企业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5.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国有企业制度,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国有企业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国有企业同类的业务;
18.国有企业董监高人员不得超越职权或者违反程序决定国有企业重大事项,不得有其他侵害国有资产出资益的行为;
19.国有企业董监高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国有企业,不得利用与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国有企业利益;
21.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同意,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国有企业兼职
22.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国有企业兼职
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中国知名的IPO咨询机构。前身创建于1998年,总部在深圳,并在北京、杭州、济南设有办公室半岛综合体育入口。
公司主要为拟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提供专业的IPO咨询服务、再融资咨询服务、股权激励咨询及并购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A股IPO细分市场研究、IPO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再融资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及实施、并购标的可行性研究。基于自身强大的市场研究能力,我们同时也为拟赴香港及美国上市企业提供独立的第三方行业研究与分析服务。
截至目前公司已服务上千家优质中国企业,包括公牛集团、欧派家居、美年健康、香飘飘、珀莱雅、豫园股份、杭可科技、东山精密、跨境通、星辉娱乐、盈峰环境、海格通信、精测电子、创业惠康、天合光能半岛综合体育入口、恒大汽车、TCL科技、美凯龙、苏宁易购、利扬芯片、奥泰生物、贝泰妮、倍轻松等在内的众多优秀企业成功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全面覆盖TMT、装备制造、医疗健康、消费品、能源化工、节能环保、汽车及零部件、文化娱乐等主要行业。
公司持续多年荣获“年度最佳IPO咨询服务机构”、“金融咨询服务最佳供应商”等多项殊荣,公司也是多个省市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发展》指定编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