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综合体育入口关于举办2021-2022年度吉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长白山党工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吉林广播电视台、长影频道、吉林教育电视台、各高校(自发)、各制作机构
2021年以来,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和播出机构认真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全系统制作、播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提升半岛,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数量、质量大幅提升,特别是在庆祝中国党成立100周年宣传活动和抗击新冠疫情伟大战役中完成了公益宣传任务,涌现出一大批有思想、有深度、有品质的优秀作品,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传播效果。为今后能够更加紧紧地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省广播电视局决定举办2021-2022年度公益广告大赛活动。
本届公益广告大赛,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总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电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壮大主流、繁荣精品创作、推动创新发展。坚持以大力宣传吉林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旨,响应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开展主题公益广告创作活动的要求,认真落实总局有关认真做好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征集创作展播一批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精品,充分展现吉林人民的精神风貌,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的氛围。
公益广告作品的征集面向全国,以吉林省为重点,省内各级广播电视台、各大专院校、行业组织及其他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经营的机构和个人,均可以申报参赛。
在组织公益广告的创作播出工作中以及组织参加本次大赛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可申报参评“优秀组织机构”奖。
1.参评作品内容范围。本次公益广告大赛主题为:深入开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重大主题宣传,为党的二十大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展现吉林人民精神风貌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支持老区振兴发展的红色旅游宣传、青少年保护、预防青少年近视、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宣传吉林省推进粮食节约行动、吉林省冰雪运动高质量发展、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新时代老龄工作、老龄事业发展、养老服务体系等方方面面的公益广告内容。
2.参赛作品时间范围。参赛作品范围设定在2021年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之间创作的作品均具有参赛资格,去年已经参加“庆祝中国党成立100周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的作品,本次不再参赛。
本次大赛设置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两大项及优秀组织机构奖。两大项分设金奖、银奖、铜奖三个奖项。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1.广播类作品原则上时长15秒至90秒,分辨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频率不低于44100hz,格式为mp3或wav,保存至U盘或刻录至光盘。
2.填报《公益广告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附件1),要求报送一份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同时保存至U盘或刻录至光盘一份电子版(WPS或Word文档)。
3.填报《公益广告大赛参赛作品目录》(附件3,以WPS或Word文档保存至U盘或刻录至光盘)。
1.电视类作品时长为5秒的倍数且不超3分钟,左右声道要保持同步。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6:9),码率不低于8M/秒,格式为MP4,鼓励制作4K超高清,保存至U盘或刻录至光盘半岛。
2.填报《公益广告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附件1),报送一份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同时保存至U盘或刻录至光盘一份电子版(WPS或Word文档)。
3.填报《公益广告大赛参赛作品目录》(附件3,以WPS或Word文档保存至U盘或刻录至光盘)。
填报《公益广告大赛优秀组织机构推荐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同参赛作品资料一并以EMS邮寄到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参赛作品、机构所有纸质资料以及保存好资料的U盘或光盘,在10月31日前以EMS邮寄到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邮件名称标注“2021-2022公益广告参赛资料”。
1.每件作品均须认真、完整填写参赛信息,以备大赛后续工作所需,因填写错误或空缺导致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参赛作品仅限由一个单位报送,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如其他单位报名参赛,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的同意,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负,所获奖项将给予撤销。
4.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赛机构负责处理。如出现相关纠纷,由参赛机构自行解决半岛,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5.吉林广播电视台有权将参赛作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展播,同时可用于非商业目的推介、观摩、学习。
大赛组委会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由主管领导、业界专家等构成。
获奖作品将在各媒体及相关网站进行展播,部分优秀作品将参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